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对进入评阅和答辩程序的以及上一学年度获得学位的论文进行抽查,具体如下。
所有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1.硕士学位论文一年抽检三次,上下半年分别对进入评阅和答辩程序的论文进行抽查,每年九月对上一学年度获得学位的论文进行抽查。
2. 抽查方式分为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对象为享受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抽查比例为50%;随机抽查对象为享受二等及以下学业奖学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抽查比例为3%-5%。
3.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其论文评审统一由研究生院组织盲审。
4. 抽查工作由研究生院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同组织,随机抽取。
5. 凡在研究生院论文抽查之后提出学位申请要求的,其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组织盲审。
1.抽查到的学位论文实行双盲匿名评阅。由研究生院选择学科水平一般不低于我校的高校或科研院所集中送审,评阅意见返回后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送审论文要求:论文的封面、扉页、致谢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项中必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
1.被抽查到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因故不能提交论文送审,可参加下一次的学位申请,但论文仍由研究生院匿名送审。
2.被抽查到的研究生应在保证论文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研究生院的时间安排尽量提前提交学位论文,以免影响答辩。
3.论文评阅的有关规定详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
4.本规定从2016 年9 月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