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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条例
2018-06-0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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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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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perOK /
来源:PaperOK论文查重
一、总则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整个培养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思想及方法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动手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二、目的和要求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
各院(系)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结合学科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做好毕业论文的相关管理工作,使学生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能系统巩固所学知识,并得到较完整的实际科研、应用开发等工作的初步训练。应着重培养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1.调查研究、文献检索和资料收集的能力;
2.文献阅读、消化整理和分析比较能力;
3.建立模型与理论探索能力、编程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实验研究与动手能力。根据专业与课题需要,各有侧重。
4.正确撰写论文的能力。
5.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三、组织与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各院(系)由主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院(系)教学委员会应在教学院长的主导下对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安排指导教师、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开展中期检查、组织论文答辩、总结本单位毕业论文工作、对毕业论文的质量进行分析与评价等。
教务处根据教学管理的要求,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查和质量评价,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组织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工作。
各院系原则上在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导师确定等工作,第四学年春季学期集中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个别院系可根据培养方案另行安排时间。
四、选题要求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2.应尽可能结合科研、科技开发、工程和应用等实际问题,促进教学、科研、应用的有机结合,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鼓励学科间的交叉,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应用能力。
4.课题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得到充分的训练。
5.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探索精神,鼓励学生有所创造。
6.以下几种选题不宜采用:
a、课题范围过专过窄,达不到全面训练的目的。
b、课题太难,本科生难以胜任。
c、课题太大,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或难以取得阶段性结果。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具备科学研究、科学实验或工程设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对学生学科知识、科学素质的培养和做人能起到有益的影响。
2.为确保论文质量,原则上每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3人,每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6人,每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8人,且每个学生所做的课题不同。
3.在指导过程中要避免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对学生既要耐心指导,又要严格要求,注重引导、启发学生的创新思想,鼓励学生进行创造性探索。
4.每两周至少与学生讨论一次论文,每月进行一次阶段工作进程和质量检查。
5.在指导毕业论文期间,长期不在学校的教师(2个月以上),不得担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导师确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间较长的(连续一个月以上),须经院(系)教学负责人同意,在离校前须给学生安排好工作,或书面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六、对学生的要求
1.做毕业论文的工作时间至少达到400小时或10周,做毕业论文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校外单位另行规定)或从事其它与论文无关的工作。
2.尊敬师长、团结协作,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任务。
3.毕业论文应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编造或抄袭,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论文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4.未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可以申请延期答辩或重做毕业论文一次(在下一学年度内),并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5.撰写本科毕业论文要按照《关于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和统一封面的通知》的要求(地址:教务处处主页→文档下载→实践环节类)。
6.论文字数原则上要求不少于10000字,格式要求如下:
(1)题目(封面)
(2)扉页
(3)致谢
(4)目录
(5)中文内容提要
(6)英文内容提要
(7)正文
(8)引用参考文献或资料注释
(9)附录
a、重要参考文献(或其中相关章节)复印件
b、作者或导师所做的与本论文有关的成果复印件
c、计算机软件设计工作为主的论文,附录中一般应有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软件设计报告。
7.对于涉密内容,必须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对学生的论文要求由导师具体掌握,院系审核。
七、其它
本条例适用于2011级及以后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管理条例同时作废。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管理制度
一、 选题与开题:
1.方式: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与有关老师联系,确定毕业论文题目。
2.导师与学生协商,根据选题要求,进行初步调研,确定课题后,在教务系统上填写提交《毕业论文申请与计划书》;
3.《毕业论文申请与计划书》应思路清楚、目标明确、步骤可操作;
4.导师审核通过后,所在院系审核通过后立项。
二、论文进展情况检查:
1.例行检查:学生做论文期间,学校组织一次中期检查。学生上教务系统填写提交中期检查表,导师审核通过后院系审核通过;
2.各院系可组织不定期抽查:学生做论文期间,教务处、院(系)教学委员会将联合组织不定期抽查。主要抽查论文进展情况,旨在促进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3.对中期检查或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学生态度不认真、长期缺勤或怠工等),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三、答辩推荐工作:
1.论文结束时,学生在教务系统上填写提交《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上传毕业论文;
2.导师在《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上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总体评价中,应对学生的工作态度、 能力提高、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答辩过程管理:
1.各院(系)组织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负责完成答辩工作。
2.答辩小组应由不少于3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有条件的单位答辩前可指定教师对学生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参加答辩,并提出评阅意见。导师可参加答辩但不参与答辩评分。
3.答辩结束后,答辩组评分表统一交院(系)答辩负责人或教学秘书汇总。
五、论文成绩综合评定和论文归档:
1.各院(系)在答辩结束后应对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可以根据导师评价和答辩组评分对学生整体论文成绩进行综合调整。对于涉及答辩小组中的不负责任或舞弊行为,院(系)教学委员会有责任提出批评纠正。
2.优秀论文(85分以上)比例,一般控制在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40%以内。 对于论文整体质量特别高的班级,院(系)教学委员会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适当提高比例。
3.答辩结束后,各单位教学办应将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告、表格材料以及论文等全部资料整理归档。
六、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1.评选和推荐:各院(系)从本单位优秀毕业论文中按做论文学生人数的5%的比例,评选、推荐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在教务系统上提交确认,并将推荐学生名单、论文(纸质版)、有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2.奖励:学校评审后,发文进行表彰,同时向获奖学生颁发证书。
3.存档: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及其附件材料由教务处送档案馆保存。
七、对于到外单位做论文的管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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